北京的一位律师通过调研写出了一部制止公款吃喝的立法草案,但当这位律师通过媒体征集支持该草案的人大代表签字时,至今尚无一位人大代表做出回应,这和每年两会前一些地方的代表委员“哄抢”市民建议的“盛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5月21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去年网上公布的一则“公款吃喝一年消费2000亿元”的消息,促使北京一位韩姓律师通过三个多月调研写出了一部4700余字的制止公款吃喝的立法草案。该律师希望通过媒体征集支持这部立法草案的30位人大代表签字,然后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南方周末》全文刊登了韩律师所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票据管理法(草案)”。然而,至今无一个人大代表做出回应,一位官员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韩律师的做法没有可行性”。
看到一个公民的立法建议受到如此冷遇,笔者不由想起今年两会前,某地代表委员“哄抢”市民建议的“盛况”:在一个市民交流会上,五名市民的建议不到一个小时就被十名如获至宝的代表委员一抢而空。与之对应的,不少地方在两会前都会积极地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如此火爆场面当时被媒体解读为“代表委员们越来越重视群众建议”了。
从两会前的“哄抢建议”到这一次的“漠视建议”,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哄抢建议”和“征集建议”是否大多发生在两会前,而在平常,就很少有代表认真留意公民的立法建议了?这是不是韩律师立法建议遭冷遇的深层原因?
如果是这样,那就折射出了“公民立法建议”在现有立法程序中的被动:只有代表委员们有所需要时,才会“哄抢”公民的建议;不需要的时候,公民很难让自己的建议被代表委员们关注。这样一来,我们平常所听到的“开门立法”,对公众来说实际上就打了折扣:当公民履行责任,热情地提出自己的立法建议时,立法的大门却没有随时向他敞开。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权力最重要的体现应该是立法权。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人民只有充分参与立法,才能真正体现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立法建议可谓最直接的民意,韩律师的立法建议受冷落提醒我们:代表委员阶段性地“哄抢建议”,并不证明公民的所有立法建议都能受到重视,公民能够以更为直接和主动的方式参与立法,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作者:东方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