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与)2月16日,人民日报记者在北京、天津、郑州、西安分别走访了一些机关单位,实地调查节后第一天的到岗情况。记者发现有部分机关还存在缺岗现象,比如西安市未央区政务大厅过半岗位无人;还有一些部门只有值班人员应付上传下达,办事不力,效率不高,在岗在位但不在状态。(2月17日《人民日报》)
应该说,这一调查结果,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中国公职人员行为的一个大致现状和生存状态。对于这一通病和顽症,有的时评家可能又要大声疾呼,对公务员队伍素质、公务员考核制度等提出质疑。但是,话好说,骂娘也简单,道理都明摆着,可为何一个看来如此“简单”的事理,国家公职人员就是不能遵守呢?
是公务员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出了问题吗?很难这么说。笔者也是一名公务员,说实话,在这一点上,自己以及一些同事做得都不是很好。一年到头,谁敢保证自己没有因为早晨贪图多睡五分钟的“好觉”而迟到?因为生态环境就是如此。
是因为制度和考核出了问题吗?也不尽然。比如,北京市朝阳区曾出台公务员考核办法,一年迟到十次以上降职,这种规则不可谓不严厉。但现在看来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所以说,就中国的公职行为现状而言,要规范公务员整个群体的公职行为,单向度的道德自律和单向度的制度强制,都不可行。
对公务员上班空岗、迟到这种社会生态性的病症,一方面要以制度、规则、法律的严密到位,使公职主体在自我抉择与群体抉择时,能简易、明确地意识到迟到早退此类公职行为的弊大于利,形成一种公职行为和道德品行的双重自觉。
另一方面,还一定要有一个健康、良性的社会生态条件来支持。在这种生态环境下,迟到不再是一种“正常”和多数人的群体行为,领导不迟到,每一个小公务员也都不会迟到,公职行为的公共性不可侵犯。积极、科学的公职意识能点滴植入公职人员的公职行为过程中,内化并成为主宰这种健康、良好社会生态的理性杠杆。总之,只有道德品性与良好制度、社会生态环境的相互滋养,才能保证公职行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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