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1次,广州—遵义的一趟列车。近日,一些标题:《亲历1291次列车绑死民工事件》《从1291次列车绑死乘客来看“保证”和“有效”》……讲述疑似狂躁症患者曹大和9月25日在该次列车上,被列车长等工作人员捆绑后死亡的不幸事件的帖子出现在网络上,并形成热论。
读完新闻,心里一直在隐隐颤动,某些部分的感官神经充满了愤怒和悲哀的情绪,而另一部分的神经却充满了恐惧——当一名乘客买了火车票登上一列火车的时候,已经与火车运营方铁路部门形成了合同关系,而在这个平等的合同关系下,却发生了不对等的被捆绑而死。
无论曹大和尸检结果最后如何认定他的死因,也或许他是因病致死,但一个人被捆绑10余个小时,绑了又绑如同粽子般结实这是事实。固然,车厢里狂躁喊叫的曹大和对周围乘客的休息形成了影响;固然,有部分乘客提议将其捆绑,但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列车来说,应该也必须具备遇到一切困难的应急措施和手段。
比如如乘客黄先生事后回忆的那样,可以将曹大和由其同伴陪同看护“隔离”在乘务员休息室。然而遗憾的是,对于一个没有攻击性的疑似狂躁症患者,工作人员采取了最简单的方式——捆绑。其实际结果只是捆住了曹大和的手脚和身体,却无法制止曹大和的狂躁叫声,许多乘客午夜依然在曹大和“杀猪般的叫声”中睡去。那么,捆绑,无疑是一种并没有解决问题的应急手段。
相反,通过列车长不顾劝阻以及“我负责”的话语,暴露了其应急措施和意识的缺失。就在乘客成准强表示如此捆绑会造成人身伤害时,就在翌日凌晨曹大和奄奄一息之时,也依然没有乘务人员动恻隐之心,最终成准强借了剪刀为曹大和松绑,但可惜的是曹大和的生命却在流逝。看到这里,不禁令人心如刀绞,在生命流逝的面前我们可以想像得到成准强的无能为力,更能想像得到那个瞬间车厢里凝固的空气是何等的冰冷。
2003年,因青年孙志刚死亡而引发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使1982年出台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就此废止。在孙志刚的《墓志铭》上刻有两行字: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那么,曹大和之死能改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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