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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坟运动:坟墓也有贵贱之分

只铲平民祖坟,“副处级祖坟”可不动?

河南政协常委炮轰南阳平坟运动

   近日,河南政协常委赵克罗实名发微博,炮轰南阳市集中整治墓葬的行动,称当地只铲平民祖坟,而村里在统计副处级以上官员名单,“副处级祖坟”可不动。尽管他修正说,省里领导的说法和“副处级祖坟”的说法只是口传,没有明文规定。这些的起因都是南阳市对墓地的一个集中整治行动。但赵克罗又专门指出,他在南阳市镇平县老家的村支书告诉他,他作为河南省政协常委,也算是副处级以上的官员,祖坟可以不刨。详细

工作人员:领导打招呼,往“知名人士”上靠

    这种平坟运动,也让基层的工作人员犯难了。除了国务院规定的可以保留的坟墓外,方案专门规定:知名人士墓等特殊坟墓,应按规定妥善做好保护、迁移或整理工作。说到“副处级祖坟”,该工作人员笑了,“这个没有明文规定,只有知名人士墓的说法,反正我们听上面的,要是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吧。”看来这个“知名人士”给了具体操作预留了很大的弹性空间,领导打招呼就可以不动,没有权势打不了招呼的那就不客气了。【详细

平民质疑,要刨坟,请先从领导祖坟开始

    平民对此反应强烈,首先他们认为坟墓是人们祭祀祖先,追念先人的寄托所在,在市民尚有公墓可存,而领导者亦老有所葬甚至有博物馆可铭记的情况下,公墓建设滞后的农村,农民还不得立坟头标识吗?其次是网友愤怒指出,要平坟,让官员先把自己的祖坟刨了去……而这些坟墓,被网友戏称为“副处级祖坟”。而基层工作人员也坦承,“刨祖坟这事儿不好办,不过领导要是带头刨,大家一看那决心,才能落实下去。”详细

“这个没有明文规定,只有知名人士墓的说法,反正我们听上面的,要是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吧。”

平坟运动为何搞得如此沸沸扬扬?

平坟运动,以殡葬改革和复耕还田的名义

    2012年4月9日,《南阳日报》发布了当地政府出台的《南阳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文章称:针对偷埋乱葬现象抬头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广泛开展墓地复耕还田(林)专项整治活动。此次墓地复耕还田(林)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城市规划区、产业集聚区,铁路、三级以上公路主干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耕地、林地内的坟墓。无独有偶,在江苏沭阳县今年清明前夕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及平坟还田工作的通知》中,也是打出了节约土地,复耕还田和殡葬文明改革的名义。详细

民众的祭祀传统让位于政府的经济功利考虑

    解放后意识形态的改造伴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坟墓的祭奠先人作用逐渐让位于活人的吃饭需要。1956年农村集体化进行正在进行,政府开始鼓励以火葬代替土葬,当时报纸上连篇累牍地宣传土葬是封建迷信,甚至连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黄炎培都带头申请先平自己家的坟。1964年全国学大寨运动,更是掀起了烧山头平坟头的高潮,向自然进军,向封建坟墓进军。详细
    如今,随着土地开发轰轰烈烈,耕地面积在缩小,土地的价值急剧上升,各地政府看到了向坟墓要土地的可观利润。比如武汉的一份记者调查:在江堤乡丰收村了解到,该村有600多座坟,实际占地35亩,即2万平方米,而平坟之后,实际用地仅5亩,一个村就节约30亩地。这对于人均不到2亩地的行政村来说,是不小的财富。据了解,江堤乡14个村,已经有11个村已经基本完成平坟工作。按每个村节约30亩耕地计算,全乡已经节约至少330亩地。由于该乡正处即将开发的光谷基地,其土地的价值可想而知。【详细】【详细

平坟运动是指标运动也是罚款运动

    在强大的经济价值刺激下,平坟运动不仅仅是一项政治号召,更是一项严厉的政绩指标。比如江苏沭阳县的《通知》规定;“社区将组织人员跟踪督查,发现应平未平的坟头,除限期平毁外,每座罚村主任100元,坟主200元,此项工作纳入四月份工作目标考核,对成绩显著的村(居)予以表扬并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经济处罚。”正是因为政绩指标摊派下的平坟运动成了罚款运动,才有了上述基层工作人员的为难,“不好办”。当然,这些罚款也可以转嫁,如果你愿意交罚款,也可以保留或建坟头。在张新光的《豫西南农村见闻》中,以罚代法并不少见,只是这个罚款就不止上面这个价了。详细

解放后意识形态的改造伴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坟墓的祭奠先人作用逐渐让位于活人的吃饭需要,到如今也是地方土地财政的组成部分。

平坟运动为何遭到百姓反对?

两股热潮:一边百姓平坟,一边官富修坟

    诡异的是,如今一边是平坟运动,一边也出现了达官贵人修建豪华陵墓的现象。随便搜索一下相关新闻比比皆是,比如武汉市黄陂区李集街某村的村支书将其母坟墓迁到新建的100多平民的新坟地。比如南方农村报报道的陆丰市工商局长高银辉花百万建豪华墓,面积3亩多,引起当地人的反对。比如媒体报道安徽望江县高士镇箭坝村的乡村公路边有20多座大小不一的微型“别墅”。大的占地有20多平方米,造型都很别致。不过这些精美的“别墅”却是坟墓。平民的坟墓被平掉似乎不难,但富人官员的豪华坟墓却明目张胆地大兴土木。真的是坟墓也有贵贱之分吗?【详细

保护特殊坟墓确实有法可依,但可操作空间也大

    这个我们可以从沭阳县《通知》中可见一斑:“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各村(居)要对所辖区域的坟头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除海外侨胞坟、烈士墓、有纪念意义并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保留的坟墓及少数民族墓予以保留外,其他坟头一律平毁,不留任何标记,并限期搬迁至社区公墓内,确保我社区所有农田耕地中无坟头出现。”这直接表明了,保护上述特殊坟墓是有法可依的。不仅有法可依,而且平坟运动是解放后一项长期的政策,如上文所述,从1956年到如今,期间大量的有文物价值的古墓甚至烈士墓也遭到波及,于是又有了区别对待保护特殊坟墓的规定。至于南阳当地的“知名人士”概念显然属于扩大解释。详细

百姓平坟不患无坟患不均,有双重剥夺感

    本来这是从保护历史文化载体的角度出发的,但是什么是“有纪念价值的坟墓”,什么是“知名人士的坟墓”,这都是属于民政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范围。在具体评定和执行过程的不公开,必然让权富人士有机可乘,让平民深受不公正的伤害。再说,虽然政府想节约土地,更多地实现土地的经济价值,但是坟墓的拆迁补偿犹如房地产的拆迁补偿一样,矛盾重重,创造的效益能不能用之于民,这些自然令人们深深疑虑。从平民手里集约起来的土地,转手让官员富人占去,百姓自然有被愚弄的双重剥夺感。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调研报告中写到:“墓地建设互相攀比,有的墓穴和祭扫场地面积竟达100余平方米,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可见平坟运动并不公平,而能建如此豪华坟墓者非一般平民百姓担负得起。【详细

结语:

    中国人对各种“运动”并不陌生,但凡运动就意味着并不注重程序,也就很难保证政策执行的公平合理,而这正是一项政策得到人们拥护的重要前提。平坟运动不仅涉及到背后的经济功利分配,也直接表现为不同身份不同待遇的阶层差别,这无疑在“死者为大、入土为安”的中国传统观念上,再浇一瓢反对平坟的油。

法律规定的保护特殊坟墓的概念模糊,而执行不力的结果就是一边是平掉老百姓的坟墓,一边却是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官员和富商修建豪华坟墓现象,直接表现为不同身份不同待遇的阶层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