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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枚芳:阻击“胎盘黑市”亟需填补法律空白

来源:综合 作者: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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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阻击“胎盘黑市”亟需填补法律空白
胎盘是妊娠期间母子间交换物质的器官。人的胎盘也是一味中药,称为“紫河车”。不过,在2015年国家药典委员会新修订的《中国药典》上,紫河车作为药材被“除名”。目前,一些商家把胎盘包装成“治病救人”“焕发青春”的“神药”,有人私下向产妇推销制作胎盘胶囊给体虚的家人食用。(6月29日《北京晨报》)
  胎盘是妊娠期间母子间交换物质的器官。人的胎盘也是一味中药,称为“紫河车”。不过,在2015年国家药典委员会新修订的《中国药典》上,紫河车作为药材被“除名”。目前,一些商家把胎盘包装成“治病救人”“焕发青春”的“神药”,有人私下向产妇推销制作胎盘胶囊给体虚的家人食用。(6月29日《北京晨报》)

  已经被《中国药典》除名,且被医学专家证明其营养成分与动物胎盘大同小异,甚至胎盘来源、病毒检测、病毒灭活、工艺与有效成分的关系等问题难以解决的的人体胎盘,竟然还能在黑市畅销,动辄卖出几百元一公斤,其制作成的胶囊更是价格高昂。原本,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买卖人体胎盘,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胎盘黑市”如此猖獗?

  原因不外乎两个:一者,有市场就有需求,“胎盘黑市”的存在与普遍存在的需求脱不开关系。尽管医学专家一再科普人体胎盘的营养价值并没有商家宣称的那样“包治百病”,人体胎盘做成胶囊纯属伪科学,甚至直指不明来源的胎盘存在传播疾病的风险,可问题是,再多的科普依然难敌流传多年的民间食用人体胎盘习俗,敌不过商家的各种吹嘘。

  二者,“胎盘黑市”的猖獗也与法律空白有关。尽管卫生部门2005年3月下发的文件明确要求胎盘归产妇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同时,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可在实际操作中,医院对于胎盘处置无任何登记管理,法律更没有对倒卖转让行为明确惩处规定。

  在需求市场和法律空白的作用下,一些医院大肆干着倒卖胎盘的买卖,而商家更是在黑市大发横财。从道德上说,医院在卖人肉,从法律上看,医院在卖医疗废物。对于这种现象,似乎只能眼睁睁看着,期待着医院、商家在良心上“醒悟”。可问题是,在暴利的驱使下,无论是医院,还是商家都不可能甘愿自断臂膀。

  “胎盘黑市”的存在,严重损害着产妇的权益,也存在严重的传染病传播风险,更严重扰乱着医疗秩序。对此,我们既要继续加大科普力度,让更多人认识人体胎盘,在食用上回归必要的理性,更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填补在监管人体胎盘登记管理、转让买卖、与正规药企间衔接的法律空白,全面阻击和遏制“胎盘黑市”利益链。

star.news.sohu.com false 综合 http://pinglun.eastday.com/p/20160630/u1ai9485860.html report 1569 胎盘是妊娠期间母子间交换物质的器官。人的胎盘也是一味中药,称为“紫河车”。不过,在2015年国家药典委员会新修订的《中国药典》上,紫河车作为药材被“除名”。目前
(责任编辑:齐贺 UN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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