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志摩哥的云淡风轻,新浪前执行副总裁、新浪网总编辑陈彤俨然深得其味。这不,近日他就演绎了一番“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分罚款”。报载,一向被视为“对外低调”的@老沉(陈彤),自22日在微博公开宣布辞去新浪的任职引发外界瞩目后,23日又因“退罚款”再度成为微博话题,有网络媒体甚至透露,“新浪公司哭成一片。”
印象中,罚款就像泼出去的水,断然是没有收回来的理。所以,从返还罚款这事上足以看出,新浪是一个很特么牛逼的公司。其一,档案管理严丝合缝,“2011年5月以来的罚款能全部退还”就源于多年的罚款记录一丝不苟,且没有被当成破烂给处理掉;其二,行事不按常理出牌。狗嘴里吐肉包子,你没见过吧?哼,新浪就吐了,不光吐了,还吐出了“莲花”和头条。插播一句,我对新浪一直挺尊重的。
好了,唠嗑继续。这次被退还罚款感动的还有谁呢?除了若干编辑,还有新浪的高管,比如这则新闻的主人公@老沉,他也收回了自己被罚的3700大洋。这似乎成了新浪牛逼闪闪的又一证据,人家罚款是可以上高管的:罚款面前,人人平等。或许是被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消息刷屏了,我突然想起,法律面前,也是人人平等的。“法”与“罚”谁大?当然是法律。
只是,理虽是这个理,现实却让人无奈。罚款不鸟法律,一个人玩自嗨的情况比比皆是。这不,前几天去一商场买衫,就听店员说了一码事:近期生意冷淡,商场高管认为与店员精神涣散有关,决定整顿纪律,限定巡视员每天必须查到五个开小差者并罚款。查不到的话,就罚巡视员。还别不服气,不服气的话,滚蛋!于是,问题就来了,企业有权罚款吗?
法律我懂得不多,于是赶紧给某法院就职的兄弟打电话请教。兄弟告知,企业是没有罚款权力的。公司罚款,那都属于管理土办法,于法无据。只有当员工违约,企业才能依据合约向其收取罚金。不懂行的我又复问,若单位内部协商且经众人同意达成一致,是否可以收罚款?得到回答曰:罚款属惩罚性条款,若要受法律支持,从权利对等法则来看,必须同时存在激励性条文,否则无效。一刹那,我恍然大悟……
如此看来,新浪返还罚款被赞人性化完全是公众集体会错了意、表错了情,也捎带揭了法律的短:企业私自罚款本就违法,罚款返还只不过是纠错罢了,与人性化没有半毛钱关系。若硬要打上人性的标签无疑好滑稽。而在这背后,显露的是法律常识的匮乏和法治意识的苍白……如不补上这一课,罚款还会继续,还罚款公众依然会乱点赞的。 墨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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