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中国城市里转一圈,都能看到以中老年妇女为主的群体在街头空地、商业广场、住宅小区的绿地等处载歌载舞。“中国大妈”们自行组织的“广场舞”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城市的一大景观。
然而有人从中获得了快乐,同时也有人大感痛苦。媒体报道,进入2013年以来,一些地方围绕广场舞噪声的纠纷呈现激化趋势。4月,成都市一小区几家临街住户由于长期受楼下广场舞音乐困扰,一气之下向楼下跳舞人群扔水弹;8月,北京一位市民因跳舞放音乐音量大之事与邻居发生争吵,后持其藏匿的猎枪朝天鸣枪,还放出自己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10月,武汉市一小区内正在跳广场舞的人群遭到楼上业主泼粪……
广场舞,参与者仿佛一天都不能舍弃,而另一方面,讨厌它的人又简直痛不欲生。如何看待这种矛盾和冲突?
在这种背景之下,一篇题为《经济学家如何跳广场舞》的文章受到了热烈关注。
和习惯挥舞道德大棒的人们不同,在经济学家看来,广场舞的纠纷与所谓个人修养和素质的关系并不紧密。当共有资源被一个人使用时,势必减少其他人对它的享用,而且共有资源被过度使用几乎是一个必然。用经济学语言,这就是典型的“公地悲剧”。
怎样化解“公地悲剧”,产权经济学家一般倾向于采取化公为私的办法,通过产权的明晰来避免共有资源的过度使用。
这样一种视角富有启发,中国以往的许多改革正是遵循着类似的逻辑,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个事实是,并非任何公共物品和共有资源都适宜私有化,具体到“中国大妈”跳广场舞时占用的那些场所,如果一个城市的所有公园和一个小区的任何一块绿地都被私有化,那肯定是无法想象的。
其实,思考广场舞的纠纷和化解之道,不妨有多种视角。如果把重点放在政府身上,是否可以认为广场舞噪声扰民可能缘于公共文化场所不足,使广场舞无法在远离居民区的场地上进行?如果从社会管理的角度进行思考,是否可以认为多头管理的模式催生了“谁都可以管,谁也都可以不管”的格局,使广场舞在引起最初的矛盾之后无法迅速趋于平息?
“中国大妈”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既然这个群体从广场舞中得到了快乐,那么广场舞的价值就不容低估,而另有人不喜欢广场舞也是一个客观存在,其权益当然也要重视。关键在于找到一个相互妥协的办法。可以设想出现一个有力的管理者,其对广场舞的时间有严格的限制,而对那些厌恶广场舞的人又能给予适度的补偿,冲突有无可能迎刃而解?
广场舞是一个社会活动,由此引起的冲突、合作与互动如果能够开拓人们社会治理的思维,则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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