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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海:从流产到难产,养老改革少了公平

来源:红网 作者:刘昌海
2009年10月27日08:02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5试点省市无一“动真格”。时隔9个月,各地仍在调研、观望。受“越改越少”的认识影响,一些试点地区出现提前退休潮。专家表示,应把公务员的养老保障、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者统筹考虑。(10月26日中国经济周刊)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这不是第一次。早在1992年,就曾进行过局部试点,只不过最后以失败而告终。此次启动改革试点,一开始就争议重重,直到现在仍然举步维艰。一项被称为“大势所趋”的改革措施,竟然每次都是无疾而终,这不得不让人想到,是不是制度的设计上出了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第一次养老金改革,造成了企业职工的养老金远低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形成了现存养老金制度的“双轨制”。此次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不可避免会让人产生同样的担心。虽然制度的设计者一再否认,但让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与机关公务员脱钩,向企业模式看齐的改革方向是非常明显的。其实养老金改革,公平的做法应该是把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涨上去,而不是把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降下来。

  俗话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即使国家的财力有限,需要大家一同过苦日子,也应该把所有人的退休金一起降下来,而不应该只降一部分人。制定政策的公务员只改别人不改自己,才是此次养老金改革的真正阻力所在。现在的公务员,俨然成了一个新的特殊阶层,不论什么改革,他们的利益总是雷打不动。以往的经验证明,凡是涉及切身利益的改革,都是先拿企事业单位“试剑”,一到了“阳光工资”之类的涨工资改革,公务员总是自己首先“开荤”。我们的公务员们真正是做到了“先天下之乐而乐,后天下之忧而忧”。这与国外发达国家,经济危机了先降公务员工资的做法截然相反。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积累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作为一个财政收入超过6万亿元人民币,外汇储备接近2万亿美元的国家,已经“不差钱”,再打老百姓养老钱的主意,显然说不过去。改革开放的成果,本应让全体民众共享,而不应由某个阶层独占。古人说,盗亦有道。据说,古时小偷的头目带着手下去偷东西,还要遵循“先进、后出、均分”的原则。如果政策的制定者只考虑自己阶层的利益,改革的时候一味地拿其他阶层开刀,遭到强烈地反对也在意料之中。

  各地以“调研”、“观望”等中国特色的“软反对”方式,再一次阻止了事业单位养老金政策的实施,充分证明了政策的残缺不堪。希望下一次改革启动时,有关部门能够真的做一下“调研”,能够问一问普通百姓的意见,没有民意基础的政策必然怨声载道。

责任编辑:Hengxiao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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