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央行将采取针对性的支持举措,灵活应用货币政策信贷工具,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上海总部主任苏宁日前在“应对金融危机,服务中小企业”为主题的2008上海中小企业融资峰会上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小企业债券,初步推进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促进中小企业证券化。
(12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
国家允许中小企业发债融资,是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的一种现实脱困的选择,也是中小企业应对席卷全球金融危机的一种现实突围的要求。但大开中小企业发债融资之门,就一定能缓解中小企业急迫的融资难问题吗?
当前,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缺失,是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面临的障碍。我国中小企业多是民营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而企业债券是纯粹以企业自身信用为担保、无第三方担保的融资方式。尽管在进入门槛上并没有对企业性质的歧视,但中小企业往往由于财务核算、审计报告等的缺失,其信息透明度和资信评级还不完善,中小企业发行的债券也就很难靠信用支撑得到市场认可。
应当看到,金融市场一直存在中小企业“风险较高”这一观念,中小企业发债融资会遭遇成本高的困扰,因为风险偏高,对风险溢价的要求自然升高,这就导致了企业所发债券成本高于其他机构,一旦发债融资企业中某一家出现问题,即会引起债券市场的恐慌,从而加深了市场对企业债券认购的疑虑,影响到投资者对后续发债者的信用认定,必然会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而这种市场选择也将是中小企业发债的最大挑战,也决定了企业发债融资的成败。
这些年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慎之又慎的根源是普遍缺乏可用于抵押担保的土地或房产等资产。抵押和担保是银行对信息不透明的企业提供贷款时保护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而银行这种行事作风必然左右着投资机构购买中小企业债券的意愿。当金融机构主观意愿的限制,必然使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首先应该从健全信用体制着眼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