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即,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网日前为此推出“中国职工十大期待”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个备选“期待”中,“实现协商涨工资,工资年年涨,要超过物价增长”拔得头筹,83%参与投票的网友都选择了这个选项。
涨工资有两个途径:一是靠制度保障,一是靠工会争取。前者是国家通过制定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法律制度,保证职工工资持续增长;后者则是职工通过工会以谈判、罢工等方式与资方展开博弈,最终达到提高工资的目的。在一些发达国家,制度保障和工会争取是涨工资的两个轮子。
但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国家提高职工工资往往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即主要靠国家的法律制度保证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而工人组织工会,以谈判等形式要求提高工资在现实中实行得并不好。在很多单位,工会成了协助管理层发福利的边缘角色,甚至成了资方管理职工的一个从属机构,由职工的“娘家人”变成了“婆家人”,职工则成了被管理的“小媳妇”。
这些年来,国家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制度以及各种政策保障职工工资不断增长,的确起到了显著效果。但也不得不承认,一些保护职工工资增长的法律制度并没有被很好地执行。一些确保工资提高的法律制度在执行中被资方消解,使得确保涨工资的规定流于形式。特别是在物价增长过快、生活成本提高的当下,工资无法持续、大幅度增长的现实让公众体会深刻,这是“实现协商涨工资,工资年年涨,要赶超过物价增长”为何在20个备选“期待”中拔得头筹的根本原因。在制度保障乏力的情况下,涨工资需要另一个轮子转动。
工会通过谈判等方式要求资方涨工资,是提高工资的另一个重要保证。在弱工会的情况下,就是一些完善的制度也无法起到应有作用。比如,以“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早在2000年就由劳动保障部颁布了,但现实中并未产生实效,这与工会组织无力不无关系。显然,弱工会的局面不改变,工会不能有效组织职工通过谈判等手段向资方施压,工资集体协商也就不可能实现。
政府要为“工会争取”这一涨工资途径提供环境。工会通过谈判等方式实现涨工资,是实现劳资和谐的最有力的途径。在有利于增加工资又不危及公共利益的范围内,工会在提高职工待遇方面应该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只有这样,职工工资增长在“制度保障”之外,“工会争取”才能发挥更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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