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一则《史上最牛的警车渝A9958警司机边开车边抽烟现场实录》的帖子出现在天涯重庆论坛,此帖一出,迅速引起网友关注。重庆市交警总队督察处表示,将严肃处理此事(《重庆商报》7月19日)。
本条新闻的第一个看点是,执法者犯法。
显然,看点还在于,当公众看到执法者犯法时,将采取怎样的应对手段?是如同重庆网友严先生那样贴上相关照片,以此来行使监督权利?还是熟视无睹,麻木不仁?这才是个真正值得思考的问题。
是的,当执法者违法的行为屡见不鲜之时,我们固然需要来自权力部门的自我纠错与自我监督,但是更有效率的或许就是有越来越多的热心人加入到监督的队伍之中。
我国的宪法赋予了公民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身为公民,严先生对交警开车吸烟的监督就是对其权利的正当行使。
从激励更多公民加入到行使监督权等合法权利方面来看,“交警吸烟门”中有关方面的积极回应起到了一种鼓励作用。如果越来越多的公民像严先生那样较真,认真行使监督权利,执法人员的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从而使执法者严守法律法规。我想,这是“交警吸烟门”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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