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上网首次被抓罚款50元,第二次被抓罚款200元,第三次上网被抓勒令离校反思。湖南省新邵三中推出这一“新政 ”后,该校高一年级253班上学期结束后,学生人数从63人减到49人。与此同时,有关班级也将学生的纪律扣分与罚款挂钩。
当家长追问罚款去向时,学校方面的解释竟是捐给了贫困学生。
学生有网瘾,如果学校只是一罚了之,显然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感觉。因为网瘾的程度,不可能随罚款多少而变化的。但就是这么浅显的道理,有些人作为教育工作者却搞不明白,这就有些难以理解了。日前有媒体报道,湖南省新邵三中推出了一个“新政 ”:校外上网首次被抓罚款50元,第二次被抓罚款200元,第三次上网被抓勒令离校反思。结果该校高一年级253班上学期结束后,学生人数从63人减到49人。与此同时,有关班级也将学生的纪律扣分与罚款挂钩。当家长追问罚款去向时,学校方面的解释竟是捐给了贫困学生。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三中,将违纪罚款转化为“爱心捐款”,在笔者看来,是一种“双重异化”的严重破坏行为。不客气地说,这不仅有违教育之本质,而且于教育公平而言,亦毫无益处。
之所以说“双重异化”,是因为学校方面本身没有执罚权,更不能巧立名目,滥罚乱来,将学生的学习考评与罚款挂钩,量化出的考绩计分作为罚款的依据,这是异化的其中一层;而异化的另一层是把罚款所得美其名曰“爱心捐款”,则是一种变相的意图伦理式的“洗钱”,即使是出于公心,“爱心捐款”为贫困生,反而会转嫁矛盾,激化普通学生和贫困生之间的关系。
实质上,这种双重异化,始作俑者却是校方。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这样的意图伦理,一旦冠冕堂皇地招摇过市,其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所谓“意图伦理”,按照伦理学上的说法是指只要动机是美好的、意图是正确的、目标是正义的,无论结果是什么、怎么违法,这种意图支配的行为都能容忍。这就像新邵三中一样,自以为对违纪罚款越多,就对贫困生的爱心帮助越大,即使被罚款的学生和家长有意见,也可以拿“爱心捐款”作为挡箭牌,心安理得。
但实际上这种行为是荒唐的。因为学校方面根本拿不出具体的法律条文来支持罚款的合法性,而且也不存在合理性,教育的本质不是一罚了之,通过罚款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事实也证明是失败的——该校高一年级253班上学期结束后,学生人数从63人减到49人,够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了。
另一方面,扶危济困本是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学校方面不去检点反思教育教学方法,不去反省帮扶贫困生的投入资金和工作的不到位,尽到应有的教育责任,反而把违纪罚款运用于“爱心捐款”,实质上就是把原本应当由政府和教育部门承担的教育经费转嫁到违纪学生和家长身上罢了。于是,在双重异化之下,双重污辱也就成为必然,即使如同校方或许确实动机和初衷是如何的良好——不仅让“爱心捐款”变味,贫困生蒙羞,而且也是对违纪学生和家长的一种人格上的污辱和受损。
观照现实,我们更是发现,类似于新邵三中的“罚款逻辑”、“意图伦理”并非稀奇事。要消除这类污点,对应之道恰好是“意图伦理”的反手,即“责任伦理”: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考虑到其可以预见的后果,并为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意图再完善,总得拿结果来说话。现在新邵三中将违纪罚款异化为“爱心捐款”,并惹起民愤,那么不管之前校方的意图有多美好,但后果必须要有人承担,并及时纠正错误。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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