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县政府申请公开有关政府部门的调查材料遭到拒绝,湖南省汝城县黄由俭、邓柏松等5位市民将汝城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据了解,这是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首例公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笔者认为,这一案件要体现专家所期许的“积极意义”,还需要公众给予更多的关注,做出正确的跟进反应。
首先,应“举杯相敬”。敬谁?敬这几个敢于利用新的法规将政府告上法庭的公民。他们不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举动更彰显了一个现代公民应有的民主、法治意识,体现了现代公民的勇气和智慧,为社会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因此,不管案件的最后结果如何,他们的这种精神是值得钦佩的。公众“举杯相敬”,不仅是对这几位公民的支持,使他们能够把案件进行下去,也是对神圣公民权利的敬礼。
其次,应“拭目以待”。案件刚刚进入程序,因此,其后续的发展需要公众继续给予关注、给予期待。我们期待当地政府能够正确看待这一案件,以尊重法制、尊重公民权利的心态去正当地对待这次诉讼,千万不可因为“民告官”而觉得“官威”被冒犯,千万不可“不屑一顾”或者“以权压法”。我们也期待着相关法庭能够严格执法、公正判案,为中国法治史留下一个经典。只有这样,此案才能有公正、正确的结果,才会真正具有“积极意义”,否则,它将成为恶劣的示范,反而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
再次,应“虚心向学”。学什么?所有的公民都应该向这5位敢为人先的公民学习,所有的公权机关都应该加强对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毋庸讳言,许多中国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依然不够成熟,有些人甚至会对这种“民告官”的行为抱着怀疑、嘲讽、“看把戏”的态度。所以,人们只有善于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公民权利,才能让更多的公民尽快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只有让所有的公权机关更好地学习相关法规,吸取此案经验,此案才会变为推动建设透明型、服务型政府的现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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