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进化历史告诉我们,以血缘为根据来挑选公共权力的掌管者,是一种极端有害的倒行逆施,坚持如此行事的国家眼下已经寥寥无几,而如此行事的结果,则无一例外地是政治独裁,经济衰败,民不聊生……
在今天的中国,敢于公开宣扬“老子英雄儿好汉”荒谬论调的人好像是没有了,但内心里服膺这种歪理邪说,并千方百计地要给儿女谋取一官半职的官员,我估计怕是还为数不会太少。
前几年,一位贪腐官员的纨绔子弟曾扬言:“不当革命接班人,就去经商赚钱。”这一番“豪言壮语”所折射出来的,其实就是他那个位高权重的当官老子的阴暗心理。
立足于上述估计来观察本溪市的“常委投票决定常委子女升官”这桩官场丑闻,我有如下三点感觉:一、在整个中国官场,类似的丑闻很可能还有;二、在同类丑闻中,本溪的事儿不一定最恶劣;三、本溪市急于给子女谋官的常委妈妈和常委爸爸手法太拙劣(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也可以说他们胆儿太大),加之他们的“运气”也实在不好,碰上了具有强烈的监督意识、并懂得通过互联网来落实自己的表达权的公民,所以,他们成为众矢之的,就理所当然地是中国民主化进程中为非作歹者的一次在劫难逃。
现在,“省里派人到本溪宣布选拔无效”,这当然是好事;但“省里的宣布”仅仅是对错误选拔结果的纠正,而并非是对错误选拔实施者责任的追究,所以,我们只能视这次“宣布”为阶段性成果。倘若对此事的处理到此为止,也就是老百姓心目中的阶段性成果居然成了官方处理的最后结果,常委们继续当常委,常委的子女也回原单位继续当较小的官,过“三天两后晌”再找机会重新“进步”,那就难免会被人讥为大事化小、不了了之。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对吏治腐败的姑息、纵容,老百姓怕是不可能从这种不了了之的处理中受到鼓舞、看到希望,并进而对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坚定信心。
正确的做法其实也并不繁难。
首先,必须有人对这次给执政党的形象严重抹黑的本溪官场丑闻承担道义上的责任,以重新赢得民心。具体来讲,本溪市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子女牵扯进此次丑闻的常委,应该立即引咎辞职,并且在5年内不安排担任领导职务,其他常委也应就此事向全体本溪市民作出公开检查。
其次,本次通过不妥当(我本来是想说不正当)手段获得提升的常委子女,5年内取消其参加升职竞选的资格。
并且,从现在开始,今后但凡在官员任用上以权为子女、亲友谋私者,一律按上述两条办法处理。
当以权为子女、亲友谋官成为一桩风险很大,十有八九都会“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时候,敢于铤而走险的人,想来一定会大大减少,吏治腐败,自然也就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作者系知名杂文家、西安市文联副主席)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