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河南)登封烟草公司以企业效益不好需要裁员为由,要求李海滨等81名农民合同工“积极主动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如不主动辞职,公司将采取惩罚性措施。待公司形势好转时,再通知裁减人员回公司上班。
登封市烟草公司是否因为内部人员确实太多而裁员,报道中没有讲清楚,但据笔者长期观察,将农民合同工视为肉中刺是国有垄断部门的普遍心理。可以说,在农民合同工现象这面镜子前,垄断企业在用人体制上的自私丑陋暴露无遗。
农民合同工现象是历史的产物,他们在壁垒森严的户籍和机关编制制度下,起到了补充国有企业及行政人员不足的问题,也为年轻农民通过个人奋斗走向主流社会提供了一个通道。但由于行政垄断、垄断暴利而变得缺乏人性关怀的垄断部门,不但没有将这些人的贡献记在心里,反而将其看成自己充分享受垄断利益的绊脚石。
据笔者分析,垄断部门不尊重农民合同工的主要动机有两个。一是想用临时工取代合同工。合同工享有受劳动法等法律保护的工资收入、福利保障和人格尊严,而临时工却不一样,既可以发最低工资,又不办福利,不买保险,可以让他们干那些最险、最累、最脏的活计,出了事故或生病了又可以不管不问,哪一天没活了,一句话就将他们赶走,从此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总之,垄断部门更喜欢用践踏人权的办法降低成本,用最廉价的工人代替本来应由自己去干的本职工作,由此换来办公室喝茶聊天的养尊处优生活。
二是多数农民合同工占据着垄断部门的人员编制,妨碍他们以人员太少的理由要求增加编制。目前的垄断企业招收的正式员工,绝大多数都是内部人员的子女,如果他们考不上大学,就花钱去上那些所谓的对口学院,获得一张下三烂文凭,然后顺利地成为正式员工,却将更优秀的非内部人员子女挡在门外。很明显,如果不赶走农民合同工,垄断部门完成世袭程序的难度就会增大,在人才选拔上实施“优汰劣胜”潜规则时就不够方便了!
践踏劳动者人权是当今时代最丑恶的社会现象之一,企业内部近亲繁殖更与现代企业制度背道而驰,在发达国家,即使是家族企业也不屑这样做。我国行政垄断部门死抱这一历史垃圾不放,其中原因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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