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特别重大铁路安全事故发生后,新华社在截至当天中午发稿时,报告事故造成43人死亡,247人受伤,其中51人重伤。截至5月2日18时,遇难者人数已增加到72人。此次事故最终的死难者人数,还要根据重伤员的抢救情况才能确定。
今年初,广州市一位政协副主席在两会上炮轰铁道部。铁道部一位副部长给铁道工作打了90分,而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则公开回击对铁道部工作的批评。事故发生距炮轰事件不到100天,或许可以说,此前的炮轰有一定的预见性,自我打出90分是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工作。这一次特大事故是迟早要来的,因为随着全国铁路6次大提速,铁路管理工作未必相应地得到大幅度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也未必相应地大提高。特别是少数领导者头脑膨胀,只盯着提意见的人在什么地方,既不谦虚谨慎,也不戒骄戒躁,更不懂得不管是什么人、不管在什么地方,谁向我们指出工作中的缺点都行。上面给自己的工作打90分,下面还不给自己的工作打100分?事故发生后,才发现原来自己给自己打分太高了。
这次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下面的原因,更有上面的原因。有管理的原因,更有体制的原因。下面的原因、管理的原因,比较好查明,比较好说清,比较好处理。上面的原因、体制的原因,就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查清的,查清了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说清了也不是一年两年能改变的。三十年改革开放,几次机构改革,铁道管理体制几乎未改,由此可见“铁老大”之铁板一块。
涉及到72条人命的特大事故,迄今未见铁道部主管安全的官员对自己的失职、渎职行为作出应有的道歉和深刻的检讨。这么大的一个机构,不会没有安全生产局吧?如果没有的话,简直不可思议。倘若有的话,他们是怎么抓的安全生产,同样令人不可思议。
事故发生后不到10小时,铁道部就宣布对济南铁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免职审查。新华社评论说,问责启动之快,为近年来少见,为今后处理类似明显的责任事故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大概也许可能是这样的吧,但愿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用大视野来看,我们的问责至少慢了一拍,没有抢在事故发生之前,没有在车毁人亡之前就对管理混乱的官员实行问责。而问罪启动之慢,更不知慢了多少拍。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称,目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仍很突出,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煤矿、交通运输、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认为,面对依然严峻的形势,安全生产的“关口”必须前移。措施之一,就是要未出死亡事故问责,死亡事故发生问罪。
据4月29日被任命为济南铁路局局长的耿志修说,这起事故暴露出了“济南铁路局对施工文件、调度命令管理混乱,以文件代替临时限速命令极不严肃”等一系列问题。这个路段,1月23日刚发生过因为管理混乱而造成18名上路施工的民工死亡事故。可见从上到下根本没有引起重视。我们不能总是等到人死了、死得太多了才去问罪。假如上一次及时认真地问罪,这一次事故或许可能避免。这一次问责,不论快慢,已然是无法不问了。问责再快,事故也已经发生,人命也难以挽回。
凡是死亡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应当同时启动问罪机制。司法机关无须等待事故调查组查清责任,移交之后才接手办案。有罪无罪的认定,不是事故调查组的职权与职责。一般地说,还是认定无罪后,移交给事故调查组或相关部门处理较为妥当。这对依法办案、控制犯罪嫌疑人、保留现场证据等,较为有利。司法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启动问罪机制,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对预防死亡事故的发生会起到根本性的推动作用。即时启动问罪,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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