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今年的五四青年节全国将有3亿多14至28周岁的青年享受半天的假期。然而,有记者展开调查发现,虽然有了相关规定,但五四青年节半天假期却遭遇“落实难题”(5月4日《广州日报》、今日本报A9版)。
虽然这次有关方面一再强调五四青年节这天凡是符合条件的青年都应当合法享受节日休假的权利,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这次的青年节放假,似乎只是团委方面的单兵作战,并未获各方的积极响应。
应该承认,这次由团委方面出面,为全国青年争取到放假半天的权利,确实符合团委的职能分工,有其积极的意义。但放假本身其实是一项非常复杂、系统的事情,绝对不是团委一个单位出面,搞到“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的一纸通知就能够解决的。要知道,放假涉及的目标群体分散在学校、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社会实体之中,这就必然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整体、一致的配合,而绝对不能搞成“你说你的,我做我的”。那种无视通知、各自为政的执行现状,不仅不会实现青年节放假的预期目标,反而只会相对增加没有享受休假的青年内心深处的不满。
遗憾的是,这次有关青年节放假的规定,不仅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缺乏硬性的惩戒措施,而且也缺乏与其他一些单位实体的沟通与交流。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对具体执行中的一些情况缺乏足够系统与全面的考虑。比如报道提到,如今很多学校的初中班级,14岁以上的学生与14岁以下的学生都在一个班,学校方面显然不可能让同一个班级的14岁学生放假,让13岁的学生上课。不难发现,正是有关方面在一开始决定放假的时候,没有对放假涉及的各种情况做更为全面与深入的了解,没有事先在各个,并未获各方的积极响应门之间进行协调,从而最终使得现实执行中出现了种种尴尬。
因此,对于这次青年节放假所遭遇的尴尬,我想有关方面应该更多地将其当作一个典型案例,进行更为深入与系统的反思。实际上,由于公共决策本身往往直接关系到相关目标群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变化,因此,任何一项成功的公共决策,不仅必须尽可能遵循相对严格、规范的程序,而且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内部沟通与协调,避免搞成一个部门的单兵作战,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决策本身的合理性、权威性、统一性与有效性,也才能让决策在将来的实施阶段得到更多的认同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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