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又一位市委书记倒下了,倒下的原因还是腐败。1998年,海南倒下了东方市的市委书记戚火贵,戚火贵的金额是1400万元;时隔10年,海南倒下了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他的金额是2500万元。其间,还倒下了临高县委书记吴光华,屯昌县委书记徐清学。
应该说,这么多的县市书记倒下,并不因为是他们不懂法,要不,上级组织部门怎么能将这么多不懂法的书记提拔到一把手的位置上。同时,他们也并不是不知道腐败后的严重后果,杀鸡吓猴,杀一个戚火贵,好像并没有吓唬住后面的腐败者。
这么多的县市书记为了腐败,前赴后继,是应该想想为什么了。
有人说,县市的书记与总理相比,除了外交和国防外,总理能管的,县市的书记都能管。县市这一级没有省级那么多权重的职能部门制约,省级制约又天高皇帝远,县市的书记俨然成了一方诸侯。权力没有制约,腐败是必然,不腐败则纯属偶然。
还有人说,官到了省这一级,分工明确细化了,土地、人事,这两大宗重要职能,都不由得一个人说了算。但在县市,书记似乎一手遮天。于是,商人们钻营批地,官员们钻营买官,“要想富,动干部”,一些贫困县市,居然有贷款买官,当官还贷的行为出现。
县市的书记可以批地,可以封官,可以指挥公检法进京抓记者,可以支配所辖地界里的一切。事情到了这一步,县市的书记当然最来钱,同时也最危险了。有人算了个账就是这个谢明中,任职10年正厅级,平均每年收入270万元,除开节假日,日均万元。
悲观者说,如果不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还会有更多的县市书记倒下。
是到了制约县市书记权力的时候了,否则,强权扩县,更有可能是将县市书记往火坑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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