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打破以往法检“两院”中层干部内部竞争上岗、任命的做法,首次引入交叉竞争机制,对大武口区法院和检察院23个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科级职位及15个副科级职位,允许重新洗牌,在“两院”交叉报名竞争上岗,“两院”干警全部实行双向选择上岗。
此举引发争议。
首先,这样的“洗牌”能否确保把合适的人安置在合适的岗位?在本单位内部竞争上岗、任命的做法,虽然未必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该选择却是当前最稳妥的选择。因为在单位内部竞争上岗,竞选者对业务一般比较熟悉,往往有多年的心得体会;而投票者作为该单位的领导或同事,对竞选者知根知底,对其是否胜任岗位也有一定的了解。因此投票结果总不会谬之千里。但若是法院的干警到检察院、检察院的干警到法院跨单位竞争上岗,恐怕竞选者对业务一知半解的也大有人在;投票者对竞选者是初次相识也不意外。此种情形下投票结果可想而知。
其次,胜出者如何开展业务工作?检察干警与法院干警虽同为司法人员,有些职能有交叉之处,但是更多职能并不相同。角色转换需要过程,要有相当长的适应时间,这势必造成司法人力资源浪费。即使在重起炉灶终于熟悉业务后,想要达到原来业务方面所达到的程度,也未必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法律工作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业务素质的提高和执法理念的形成是要经过相当一个时期的实践打磨才具备的。
再次,这样的创新与司法专业化的目标格格不入。以前司法人员并不要求特定学历,复转军人进法院是常见现象。但如今这种状况已成历史,《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担任法官、检察官的任职资格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才可以担任。尽管如今提司法人员精英化这一目标显得过早,但是培养专业的司法人才却在“两高”的工作规划之中,司法专业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但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这样的创新明显妨害了司法专业化的形成。
司法领域需要创新。但司法创新是为了让司法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而不能给司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阻碍司法工作的健康发展。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组织部此创新的效果恐怕不是前者。这样的创新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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