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联合三部四局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整顿和规范景点门票价格,在一年的清理整顿期间,门票价格及游览参观点内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一律不得提高。
尽管笔者支持整顿和规范,却对今后的旅游景点票价,仍然有着相当的担忧。
笔者以为,顺应民众反对涨价的呼声,遏止景点攀比提价是必要的。但是,运动式的整顿,只能是治标的办法,难以取得长远效果。要让景点门票价格,一直居于合理区间,为民众所愿意接受,最有效也最合理的做法,是将定价权归还给民众,让民众不再被动面对票价。
早就有人提出过,绝大多数的风景名胜,是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既然如此,国家设的相关管理机构,身份就只是“管家”而已,它们无权将景点变成私家后花园,自定高门票。笔者并不认为,风景名胜就一定得免费,因为管理维护也需费用,可让民众适当分担。但属于全体公民的景点,门票的定价权,一定不能落入私人或小集团之手。
必须承认,让所有公民参与门票定价,是并不现实的。政府可以指定职能机构,代行这一权利。但职能部门在为门票定价时,绝不能高高在上、自作主张,必须最广泛地听取民意,让最后公布和执行的票价,能够体现公益的性质,而不是营利性色彩。社会物价发生上涨时,景点门票价格也可以上调,但必须在进行调价之前,先经过公开、公正的听证。
现在我们的公共景点,基本被地方政府控制着。一些官员将本地的景点,当成了财政的“摇钱树”,甚至将公共景点租售给私企,让少数人从寻租中获利。
向民众归还景点的定价权,实质是归还应有的公民权。国外景点门票体制的合理,其实并不在于票价的高低,而在于价格形成的过程。事实上我们国家的民众,对门票等价格有意见,只针对公共的游览参观点。从未有谁提出过要求,私人博物馆也应免费,非垄断的社会服务业,价格也不能随行就市。身为公共景点的主人,民众对定价的主导权,没有任何理由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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