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就工作了十几年,你一定以为是哪家工厂雇用童工。但是,这却是2008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录员工的成绩通知单,不少80后考生竟有5~17年不等的社龄,而一名1985年出生的考生,竟然有41年的社龄。
从情理的角度讲,对农村信用社临时人员报考,按社龄每年加1分,并非不能理解。但是,招考政策倾斜也要注意度的把握,不能罔顾公平正义。面对质疑,河南农村信用社官员马怀玉表示,目前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核实。当记者提出一名1985年出生的考生有社龄41年,他说:“这样的情况肯定不止一个。”
从其回应来看,考官自然不可能连23岁拥有41年工龄都发现不了。这只能说明招考方有可能对乱报工龄,乱加分,内定人选的招聘潜规则是认可的。如果不是招聘方已经内定了人选,为何虚报社龄的政策也没有统一?
可以说,23岁考生有41年工龄,只是揭开了人事招考潜规则的冰山一角。去年曝光的海口市秀英区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明文规定,招录对象只限于该区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配偶和子女,且限于高中以下文化程度人员,大专以上学历者不能报考。
一些地方的人事招考潜规则,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伤害了招考公信力。公众自然有理由提出质疑,招考方也有义务公开真相、作出纠正。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创新制度设计,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另一方面,招考部门也要把详细招考信息放在阳光下,自觉接受舆论公开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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