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基金“老鼠仓”案开出处罚第一单,除没收“基金老鼠”唐建、王黎敏违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外,还对两人分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和7年市场禁入。(4月21日新华网)
乍一看,这样的处罚也算不轻了。
“基金老鼠”利欲熏心,靠投机行为自己攫得巨额私利,这是对蒙在鼓里的中小零散基民的无情掠夺,中小基民是“老鼠仓”的最大受害者,他们恐怕对此惩罚结果不会满意。
对“基金老鼠”的处罚不能就此打住。证监会要表明自己并未存有怜悯之心,就应该再进一步,将此事进入司法程序,申请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即使刑法真的没有针对性的规定,那也应由司法部门参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刑事追责,这才合乎法理。你看许霆一案,银行就是死揪不放,没有“针对相关行为的规定”,二审还是判其有罪。假如证监会也能让“老鼠仓”案进入司法程序,还愁相关法律不愿向唐建、王黎敏打开“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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