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拒录应届生的理由很牵强。
公务员考试分两块,一是行政能力笔试,主要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的是考生的综合基本知识和运用知识去分析、判断具体问题的能力。正如报考说明所强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目的是全面测试报考者是否具备公务员职位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研究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其次,认为一些从家门到校门、又直接进入机关门的公务员应届生的确缺乏对群众疾苦的了解,也不具备应对复杂局面的实践经验,极易滋生官僚主义作风。这依然是一棒子打倒一船人的思路。缺乏对群众疾苦的了解的应届生固然有之,但对一些出身贫困家庭,自小就经历底层经历磨练的应届生而言,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即使不看家庭出身,因为应届生出生环境好,就断定他们这一群体缺乏对群众疾苦的了解,也不算客观、公道。至于“不具有应对复杂局面的实践经验,极易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很难做到关注民生、贴近实际。”就更是杞人忧天了。一方面应届生的确缺少这一种所谓的实践经验,去基层工作就能培养应对复杂局面的实践经验,而在这些市级机关工作为何就不能同样培养这种经验呢?因为担忧这一群体在未来“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很难做到关注民生、贴近实际”,就将这一群体入职的资格剥夺,就更不客观,更不公平。这只是一种个体化的假设,根本没有数据证明这一个结论。
再次,公务员考试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录用德才兼备的一流行政人才,推动政府服务建设水平的提高。越是高级别部门,就越应该需要一流的人才。据我了解,不少地方的市级单位就特别急需一些特殊的复合型大学生人才,这些高学历、高素质的应届生人才往往不愿意到基层工作,政府部门却不是去想方设法地创造条件录用这些特殊人才,反而如此对他们完全地关上了大门,这是不是一种遗憾?
最后,公务员考试应想方设法地录用合适的一流人才,他们的出身,社会经验、工作经历等条件可以成为录取的参考依据。但还是不应该剥夺这一个群体的考取资格,这是利大于弊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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