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存在价格欺诈,郑州物价部门对给顾客剪“天价头”的“保罗国际”美容美发店,开出了一张50万元的罚款单。据介绍,这是对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最高数额的罚款。(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16版)
天价美发店已遭到物价部门巨额的罚款,并在之前被工商部门勒令停业整顿狼狈收场,这毫无疑问是消费者的胜利,是强大舆论的再次胜利,更是多部门迅速出击,严惩不贷的结果。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遭遇“天价”消费的经历已经屡见不鲜了,比如房价、教育、医疗、殡葬等等。可以说,凡是上了行业暴利榜的必然是“天价”俱乐部的成员,但是,暴利榜年年评,物价和工商等部门有没有去要求他们停业整顿?有没有对这类涉嫌价格欺诈的暴利行业处之巨额的罚款?
因为有关部门执法的思维往往只针对一些个案,而没有勇气理清整个行业的暴利。对这样的“天价”又由谁来查处,谁来罚款呢?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郑州物价部门严惩传说中“很黑有后台”的“天价”美发店,显然是有点“小题大做”、“以强凌弱”之嫌。笔者这样倒不是为“天价”美发店求情或开脱责任,但问题是那些熟知“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执法部门,为什么对那些比“天价头”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暴利行业、垄断行业视而不见?而更为有趣的是,即使是对“天价头”的查处和执罚,也只是消费者投诉和强大舆论压力下的反应,事前的日常监管似乎等同无效了。
事实证明,对那些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无视社会责任的天价店,给予巨额的罚款,让他们今后在巨大的违法成本面前望而却步,或许是最有效的手段。但其他的暴利,其他的垄断行业,有关部门却鲜有作为,这难道不值得反省吗?而如何根治顽症,则需要关注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定位和权力制衡分配,使政府成为一个脱离市场中各利益方的公正守夜人,这才是值得我们思索的问题。但愿剪除“天价头”美发店,不只是个孤立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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