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香港“艳照”事件的传播范围迅速扩大,令人瞠目结舌。而事实上,除了一些网友乐见艳照传播外,许多香港人担忧的却是香港的法治状况是否受损。
2月15日,香港律政司正式撤销对涉嫌传播陈冠希艳照的第一被告钟亦天“发布淫秽物品”的指控。
而日前香港警方拘捕的艳照案的第一个被告,就是钟亦天。警方在他的电脑內找到5张艳照。
从香港英皇娱乐集团的报案,到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香港执法机关的速度不可谓不快,态度也不可谓不坚决。但是,警方的“严打”不仅遭媒体批评,也引起香港民众的抗议。香港一些大学生甚至称警方“选择性执法”。何谓“选择性执法”?就是执法不公正的代称。一些香港的市民认为,英皇一报案,警方就出动大量警力调查,甚至连香港的警务处长都亲自督战。而香港名人的隐私曝光案近年来发生的频率不低,并未见到警察表现如此积极。这是“选择”之一。“选择”之二是指已被释放的钟亦天的刑事强制措施使用不当。香港报纸报道认为,艳照案执法中出现矛盾:情节重,准保释;情节轻,禁保释。艳照案共有三个香港人被起诉:29岁的无业男子钟亦天、23岁的计算机技术员史可隽和24岁的文员郭镇玮。史可隽涉嫌的罪名是“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郭镇玮涉嫌发放100张淫亵照片。前者获批以2万元现金及3万元人事保释金取保候审,后者以1万元保释外出,被责令不准离开香港和交出旅游证件。而钟亦天只涉及到一张照片,顶多只涉及一项发放淫亵物品罪名。按香港的刑事定罪原则来看,钟亦天的罪行明显比史可隽和郭镇玮轻,但却不允许保释。
事实上选择性执法还不算离谱,而程序更不能乱来。
香港某报挑了4张网上流传的裸照和一张有连环图效果的照片,交到香港淫亵物品审裁处进行评级。5个工作日后,该处的评级结果是:3张裸照被评为二级不雅,另一张有性爱场面照片和有连环图效果的照片,被评为三级淫秽。按香港的规定,不雅不能定罪,而淫秽则要定罪。但是,到某报送交照片进行鉴定时,警方并没有将相关照片提交鉴定。因此,许多人的疑问是,警方凭什么可以拘押并起诉犯罪嫌疑人?如果照片最终被鉴定为不雅,那岂不是浪费司法资源,同时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
市民的疑问击中要害。虽然钟亦天本人承认所发布的照片是淫秽的,但是鉴定的结果却仅仅是不雅。这也是钟的指控被撤销的原因。当天,香港警方就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得知淫审处对照片评定为“不雅”而并非“淫秽”后,警方马上与律政司讨论。
警方补充称,以后在拘捕某人发布淫秽照片前,要先请淫审处对照片进行评级,才可以提出指控。
从疾风暴雨式的抓捕,民众和媒体的质疑,再到钟亦天被释放,及至警方承诺按程序办事,这一切显示了香港的社会有自我修正的机制。值得反思的是,法治还需慢工出细活。
(作者为香港城市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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