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富民县将从本月14日起在全县推行“同桌自助餐”。县政府日前发布2008年第一号文件,强调“培育文明就餐新风尚”,并制订了相应的奖惩措施(都市时报1月11日)
“同桌自助餐”这个点子出自新任市委书记仇和。
从卫生与健康角度讲,多人聚餐空气不流通,也容易通过用餐者、食物和餐具直接或间接传播病菌。因此,餐桌文明首先要改变不用公筷的陋习,避免疾病交叉传播。而团体聚餐时的浪费更是惊人,提倡打包带走剩菜,则有利于树立勤俭节约的好风气。
然而,富民县政府通过颁发文件,强令公务员吃“同桌自助餐”,否则单位领导将受到惩戒,直至撤消职务,这就有点拿鸡毛当令箭,刻意奉迎仇和的意味了。毕竟,讲不讲究饮食卫生,剩菜打不打包,从根本上讲,是个生活习惯与观念问题,怎么说也和公职人员称职与否扯不到一块,更谈不上违反党纪、政纪。县政府凭什么处罚不吃“同桌自助餐”的人呢?莫非市委书记发了话,就可以采取组织措施,对所谓违规者兴师问罪不成?这,恐怕有滥权之嫌。
不错,仇和是一位全国闻名的改革家。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他某些个人的看法与建议,下面都必须字字句句落到位,并出台严厉的问责措施来表示“坚决响应”。特别是在倡导饮食文明之类事情上,动辄对公务员以曝光、撤职相威胁,恐怕只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当地公务员综合素质可能有点糟糕,让他们改变就餐陋习非施以“重典”不可;二是当地政府缺乏凝聚力与号召力,凡事不动用刚性行政手段,便难以达到某种理想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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