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参加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候选名单,已由中消协上报给了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此次听证5名消费者代表分别从北京、上海、湖北、四川、辽宁各推荐1名。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表示,候选名单提交给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后,将由他们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向公众公示。
手机漫游费降价听证会是近期民众关注度很高的一件大事,基于民众在与电信运营商的博弈过程中,维权手段非常稀薄,因此听证会几乎成了民众惟一的自我救济途径。而听证会消费者代表作为与电信运营商代表对垒的民众利益代言人,也就承载了民众的殷切厚望。
然而,此次听证5名消费者的产生,似乎并不关民众什么事。这样的封闭式推选,能否让产生的听证代表真正代表民意发言,确实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听证代表应当采取“普选”而非定额推举制,这是民主常识。听证代表的选举过程内,应当是纯粹的“民意”所好。民意在哪里?就在社会各界推出各自的利益代表里,这些代表之间可能存在利益交集,也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但正是因为如此,才能代表最广泛和多元的民意,民主的种子诞生于全民的利益博弈,人们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面红耳赤,激烈争辩;在反复的“讨价还价”中,民主就如菜市场上商贩与顾客交易那样达到了一个利益的平衡点,结出了一个让大多数人获益、同时总体收益能够满足少数利损者补偿要求的善果。所有的民主,不正是为了满足这样一种价值取向么?
按照利益回避原则,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作为国内几大国有电信运营商的直接主管部门,其内在的利益瓜葛也难以保证其客观公正性,让他们来决定消费者听证代表,容易倒向“裁判球员一体化”的恶性循环。其实,民主就是这么简单,民主的精髓无非是两条:让民众可以自由地、不受任何势力操纵地选择自己的利益代言人,通过公开竞争的程序决出由谁来代表最广泛的民意;民主允许不断的试错。如果经历一段时期的观察,民众发现自己选举出来的人并不完全符合心意,他们会用脚投票,让这个不合格的人下课。只有纯粹的民主选举过程,所产生的听证代表才能代表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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