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中德建交35周年纪念日。中德两国自1972年建交以来,双边关系除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因西方对华实行“制裁”而一度跌入低谷外,总体上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当然,随着国际大环境的变化,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因素也有相应的变化。
35年的中德关系对双方来说都是硕果累累,并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增强,关系定位提升;二是经济关系发展迅速,科技合作富有成果,文化交流方兴未艾。中德关系有坚实的政治和经济基础,其顺利发展是双方利益共同点所决定的。
不过,由于社会政治制度不同,历史文化传统各异,以及发展水平与环境的差异,双方在一些问题上也存在不同的看法和利益。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情况看,以下几点似应特别注意:
一是涉及民主、自由、人权等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问题,理应严格遵循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尊重各自的国情,不容许强加于人。以“欧洲中心主义”的思维对别国说三道四或指手画脚,无助于促进两国关系的积极发展。
二是一个中国政策和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应在具体行动中体现出来。遗憾的是,不久前德国某些高级官员不顾中方反对而“访问”台湾或接待台湾“高官”访德,一位副议长同陈水扁搞什么“视讯会议”,为“台独”头目提供宣传讲坛,这就和一个中国政策不相符了。在西藏问题上,德国领导人最近的一些做法也开创了恶劣先例,这种损害中国核心利益的行径不能不使中国人感到震惊和警觉。人们不禁要问,有些德国人在获得国家统一之后是否忘记了中国人民曾经强烈支持德国重新统一的立场?他们这种不顾国际信誉的做法,究竟把中德关系置于何地?
三是随着全球化对发达国家的某些负面影响显现,特别是工业化国家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把某些生产基地移至低成本国家,加之中国某些产品的竞争力有所增强,有些人就产生了“不平衡心理”,声称中国抢走了德国的“就业岗位”;一些媒体制造种种耸人听闻的“故事”,给“中国制造”脸上抹黑;一些政界人士夸大中国的经济实力,把中国定位为需要认真对待的“竞争者”,为采取保护主义措施造势。
35年中德关系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经验:
首先,要以长远的眼光审视中德关系,确保两国友好合作长期、稳定地发展,这不仅符合两国的根本利益,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需要。为此,必须加强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和政治互信,尤其不应为了讨好部分选民或受制于第三国的压力而做不利于两国互信和合作的事情。否则,两国战略伙伴关系就会大打折扣。
第二,要认真对待和切实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这是确保两国关系顺利发展的基本前提。1996年围绕西藏问题对两国关系造成的冲击应是前车之鉴。德国朋友们应当明白,中国人民由于一百多年来遭受包括德国在内的西方列强的瓜分和侵略,对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台湾和西藏问题是十分敏感的,视之为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核心利益。
第三,应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不干涉内政、求同存异、合作共赢等原则。历史的经验表明:只要遵循这些原则,两国关系就会顺利发展;反之,就会发生问题。全球化给各国都带来机遇和挑战,各国因其应对措施的不同而有得有失;而随着国与国之间关系越来越密切,摩擦也会增多。这就更加需要按照上述原则办事,才能使国家关系持续稳定地和谐发展,造福于双方乃至世界的共同繁荣和持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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