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在发放农民工工资时以菜票或实物充抵的现象,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说,农民工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见昨日新华网)
年关将至,一些黑心企业主在农民工工资上又玩起了新花样。
说起农民工兄弟,我们总是感慨万千。
为了拿回自己的劳动所得,不少农民工可谓受尽了人间冷暖。他们“跳楼”、“卖乳”、“摘牌”、“集体露营”,有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曾惊动了共和国总理。此后,为解决这一顽疾,中央和各地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可是,我实在纳闷:既有政府重视,又有政策保障,还有劳动部门执行,更有法律法规存在,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问题总是得不到解决?难道这个问题真就那么复杂,以至于成为长期影响社会和谐的热点难点?
深圳民工张百宁因工资纠纷,几年来一直奔走在劳动和法律部门之间,他相信法律,相信政府,可却总是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忍无可忍之际,他愤而摘掉了劳动部门的牌子,不料事情曝光后,在短短几天之内,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决;安徽省阜阳市农民工李培岩因讨薪被殴身亡,当地公安机关竟作出“排除外来暴力打击致死”的鉴定,使家属维权横生波折;湖南一起简单的农民工讨薪案,在经历了6年漫长诉讼后,农民工们不仅没有拿到应得工钱,应保全的财产却遭到非法变卖,开发商逍遥法外,而承担监督支付义务的第三人也在法院的默许下“金蝉脱壳”……
这一系列反常现象告诉我们,面对弱势群体,一些部门已经完全丧失了起码的职责、道义和情感,成为冷血麻木和昏庸的官老爷,其不作为、乱作为的衙门作风,真可谓登峰造极。
当农民工将生命安全与人格尊严当做讨薪成本的时候,我们实在为某些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感到耻辱。试想,如果监管部门能够坚持原则,把“老赖”企业清理出市场;司法部门能把那些蛮横霸道的黑心工头绳之以法;每个相关部门都能负起责任,各司其职,依法办事,而不是敷衍了事地走走过场,发发通知,那么,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还在话下吗?
来源:珠江晚报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