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通报,截至2005年,中国煤矿工人有14万人死于尘肺病;全国估计有100多万矿工患有尘肺病,这意味着每1000个中国人里头,就有1个尘肺病患者;2/3的尘肺病患者是没有进入职业病救助范围的农民工。(12月28日《广州日报》)
尘肺病是一种终身不能治愈的职业病,就是长时间在高粉尘环境下工作,吸入大量粉尘所致的职业病。面对这触目惊心的数据,我们想问一句:拿什么拯救你,我们100万尘肺病矿工兄弟?
尘肺病患者有100多万,如果按每一名患者有4名直系亲属计算(即父亲、母亲、妻子、孩子),受其影响的不会少于400万人。而这些尘肺病患者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是家庭里的“顶梁柱”。他们患上这种不可治愈的病,这些农民工的父母、子女谁来供养?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大问题。
我们该怎么检讨呢?制度?我们不是没有制度,已经制订了《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规定了必须为劳动者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规定了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然而制度归制度,冷酷的现实是:“查出尘肺病,煤矿基本上都不管。”矿主可以毫不留情地随时让矿工卷铺盖走人。当矿工们拖着病体离开时,谁能对他们受损的健康负责?
也许,有人会指责矿工们卫生防护意识差,或认为他们不去当矿工不就不会患尘肺病了?但是他们面对上有老下有小,有多少工作机会能留给他们?在牺牲健康与眼前利益面前,他们别无选择地选择了眼前利益。当煤矿爆炸一次次刺痛人们神经的时候,我们不要忘了,煤尘杀死矿工的数量,要比爆炸死人多得多!2005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3341起,死亡5986人,而历年煤矿工人死于尘肺病的,就达14万啊,而且这个数字还在年年递增。
不客气地说,矿工的尘肺病是一场职业病灾难。那么,谁能代表他们的利益,主张他们的权利?谁能承担起拯救他们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