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表示,今年高校毕业生约有124万人无法实现当期就业。(《中国青年报》11月17日)
所谓“无法实现当期就业”是个斯文话,说难听点,就是失业。这些失业的大学生有相当一部分会留在城市,或是打零工或是考研,也会有为数不少的人回到家乡进行创业。但现在如何保障回乡创业大学生的生存权利已经成为一个问题。
据近日《检察日报》报道,山东济南市市中区七贤庄村的村民贾涛、林娜、吕元勋、陈士丽在读完大学后,由于没有找到工作,把户口迁回村里。适逢村委会准备按照人头发放国家划拨的征地补偿款。四位大学生渴望着拿到这份补贴作为创业基金,但村委会却以“大学生属于非农业户口,他们毕业后身份改变了”为由,拒绝向他们发放。此外,村委会修建的“经营房”也排除了他们购买的资格。法院也认为,他们大学毕业后,已具有国家干部身份,不再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不再是其所在村的集体组织成员,不应享有土地补偿费等分配权。因为考上了大学,因为取得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国家干部”身份,他们居然连村民的资格都失却了,甚至连参加村委会民主选举的公民权利都没有。这样的大学读来有什么盼头?
曾几何时,一个人只要考上大学,国家就会包分配,学生也就有了“铁饭碗”,就是“国家干部”。那时,有了国家干部身份的大学生根本没有必要保留村民的资格。如今时代变迁,国家根本不包分配,大学教育也不再是一个为国家选拔人才的工具,只是现代人培养素质与谋生能力的途径,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没有考上公务员进入国家机关,所谓“国家干部”的身份根本就是名不副实。于是便出现了贾涛等人的极端案例,大学毕了业,却失去了最起码的生存权利与政治权利,这公平吗?
“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去基层,去不发达地区,去最需要人才的地区就业”,这是很有必要的,但我们首先要帮助失业回乡的大学生获得本应有的身份,帮助他们解决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大学生失业并不可怕,如果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了,那才是最可怕的!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