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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5日,旷日持久的伊拉克大审判终告一段落,萨达姆因在杜贾尔村案中犯有谋杀和反人类罪,被判处绞刑。世界舆论对此反应不一,但多数人认为他罪有应得。其实,无论对于伊拉克还是对于全世界,萨达姆的生死并不重要。
法庭给萨达姆的定性是反人类罪。有了如此严重的罪名,判他终身监禁足矣。没有必要剥夺他的生命,让他当反面教员对社会更有利--虽然他罪不容赦。
作为一个政治家,萨达姆的生命其实早在美军开战之日已经结束了。萨达姆只要能得到公正审判,死与不死、怎么死法其实无关紧要。
对于伊拉克人来说,真正重要的的问题是需要清醒深入地进行反思:
伊拉克为什么会出现萨达姆?
这样一个凶神恶煞为什么能够在伊拉克无法无天为非作歹几十年?
一个创造了两河文明的伟大国度、伟大民族,为什么会沦为暴君的工具和奴隶?
萨达姆的出现非一日之寒,萨达姆的残忍暴戾早有暴露。伊拉克绝不缺少看出了萨达姆本质并发出警告的人。问题在于,个别人的声音太微弱了。或者是,他的声音不能通过媒体得以广泛传播。更大的可能是,权力根本不允许媒体传播这样的声音。
于是,整个伊拉克社会都没有对萨达姆产生警惕。大家就象处在锅中的青蛙,水在加温过程中,青蛙浑然不觉,等到水沸腾后为时已晚。于是,萨达姆象希特勒、阿明、波尔布特、斯大林、林彪、四人帮等人一样,由一条小鳄,很快长成为害八方横行天下的巨鳄。
也就是说,当时的伊拉克缺少一个最重要的社会功能--不能把放纵权力的危险信号及时传递给公众,以使大家保持警觉。
沉溺于满足温饱的老百姓更关心眼前利益,对于他们来说,建造眼前的安乐窝远比关注公共利益更重要。一般来说,老百姓能做到守法纳税也就足够了。问题在于,代表社会良心的,负有主张公平正义责任的知识分子们却不能听之任之,这些人的缺位才是社会真正的悲哀。
不过话还得说回来,只要有利益之争就难免风险。对此知识分子往往顾虑重重,有些事情虽然心知肚明,往往装聋作哑。更有甚者,不惜卖身投靠甚至指鹿为马,那就另当别论了。
巨鳄不是一天长成的,所有独裁者不可能一上台就铤而走险。他们只是在一次次挑战宪法触犯法律之后,受不到相应制裁,没有人公开反对,胆子才越来越大,在反人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此这般,国人遭殃了,萨达姆也难逃法网。这样的双输局面,谁也不愿看到,却偏偏不请自来。由是观之,如今对萨达姆惩办得再重也于事无补,重要的是努力做到亡羊补牢。
任何社会都需要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为公众利益挺身而出,要实现这一条,前提是公民宪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公民尤其是知识分子依照宪法行使政治权利不再有后顾之忧,却能博得社会美誉,必然会涌现出大量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们维护道义、捍卫法律的仗义执言,才是社会健康和谐的根本保障。有了这样的社会机制,各种野心家、阴谋家才难以得逞。
如果大家认清了这一点,也许就不会津津乐道惩处萨达姆的力度,而是把更多注意力用于宪政制度建设。因为只有建立了把统治者关进笼子的法律制度,并逐项贯彻落实,才可能杜绝各种各样萨达姆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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