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淀区首期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班在海淀职业学校开班,25名农民免费参加了培训,全部费用从北京市就业再就业资金中以补贴形式支付给学校。培训班结束后必须保证4成学员成功创业,否则学校只能得到70%的财政补贴。
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帮助农民创业就需要培训他们,但对不少农民而言,恐怕缺少这笔经费;对学校而言,无偿提供服务又不太现实。
故由政府用专项财政资金予以补贴,是化解农村劳动力培训难以开展的有益之举。不过,令人稍感遗憾的是,海淀区政府的补贴有一个附加条件,即必须保证4成学员成功创业,否则学校只能得到70%的补贴。我以为这种做法不妥,尽管政府的初衷可能非常好,即以此“刺激”学校提高教学水平。
创业成功与否,本身就存在着不确定因素,除了个人需要掌握一定基础知识,比如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掌握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等,当时的市场和政策大环境以及个人的性格、现实机遇等,也都会发生作用。如果仅以有多少人创业成功,作为衡量政府补贴开展这项活动是否“值得”的标准,进而决定补贴资金提供的百分比,对学校和学员而言,可能都不够公平。
此外,创业成功与否也需要一个过程,不太可能在培训结束后,马上就能检验是否成功;如果非要制定“必须保证4成学员成功创业的目标”,很可能然出现学校作假虚报的情况,届时真正吃亏的还是农民。其实,政府补贴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是一种服务性、福利性很强的举措,而规定补贴发放的限制条件,反倒容易蒙上功利色彩。
为了实现农民创业培训的有效,政府和指定学校不妨多做“训后服务”工作,积极跟踪学员的创业进程,帮助他们及时化解相关困难。这样,创业成功的比率,才可能有比较好的保证。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