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晨报》报道,重庆市检察院余敏检察长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上表示,为解决“群众举报少、案源匮乏”这一“制约渎职检察工作重要瓶颈”的突出问题,重庆市检察机关在下半年除依靠群众举报和其它机关移送的线索外,将对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寻找案源。
司法机关主动循新闻监督提供的线索来深挖“案后案”,真是诚哉斯言!
让笔者立刻想起的最鲜活案例就是那个著名的“一套名牌西装牵出的腐败大案”:几年前,香港媒体对组团赴港招商的某内地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的价值数十万元的名牌西装大感兴趣,新闻报道不断跟进,大小评论连篇累牍,一套西装成为媒体讨论和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最终,这套西装揪出了一个涉案金额过亿的腐败大案。这样的舆论监督效果在当时着实让我们的内地媒体与民众羡慕不已。现在,我们的新闻资源终于要“自产自销”了!
百姓与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往往蕴含这样那样的办案线索,甚至直接就是一个又一个腐败大案。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司法机关一方面苦于没有办案线索,另一方面却对众多新闻热点问题所透露出的反腐线索反映迟钝,甚至故意不闻不问,直接导致了腐败蛀虫们长达几年的苟延残喘。须知,新闻热点问题引发的轩然大波往往都是从普通百姓的一封举报信开始的,负面报道大多数都经过了媒体的广泛采访与深入调查,甚至已经证据确凿。对这样的线索熟视无睹是对反腐工作的不负责任,是对国家利益与法律尊严的亵渎。
新闻监督作为第四权力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无需笔者赘言,新闻监督对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作用也已经路人皆知。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反腐败工作总是与新闻监督若即若离,新闻舆论已经炒得不可开交的诸多新闻热点问题,总是不能快速有效地进入司法侦查的视线,只是成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是一种资源浪费的悲哀,更是相关机制不能联动的无奈!
新闻舆论监督实质上是一种群众监督,具有其他监督不可替代的作用。新闻媒体是社会良知的瞭望哨,它传递着民意,守望着社会良知,更担负着时刻监督公职人员一举一动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讲,有责任感与社会担当精神的独立媒体就是那双永远不会闭上的雪亮的人民的眼睛!
新闻监督是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武器,应当而且必须得到社会特别是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司法监督与新闻监督这两套监督机制在对腐败行为的打击与制裁方面应当而且必须形成制度化的常态沟通与良性互动。从这一角度来看,重庆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构想值得肯定,更值得其他地方的司法机关研讨与借鉴。
让“一套西装引发的腐败大案”来的更多一些吧!舆论监督成为司法监督的有力助手,不是可不可以和有没有的问题,而是为什么长期不能制度化运作的问题。循新闻监督来深挖“案后案”,是一次来自司法机关的制度化探索,更是对新闻舆论与民意表达的尊重。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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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依循新闻报道查办渎职 立案门槛降低到10万 (责任编辑:张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