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该信原文为英文,于2006年1月1日用电子邮件寄给《纽约时报》编辑部和记者Jim Yardley,现已一周,除了自动回复,没有收到答复,也没有见到登出。以下是译文。)
做为“访问怒江并通过攻击环保人士而吸引了公众广泛的关注”(《法治:对中国的“愤怒之河”寻找公共声音》,Jim Yardely于2005年12月26日报道)的学者之一,我感到有必要纠正Yardely先生报道中的错误。
如果Yardely先生能重视我在2005年12月7日回答其提问的电子邮件(全文见附件)的话,该报道中的不准确和不实之处大部分都可以避免。然而,在Yardely先生的笔下就好像没有“环保人士”的反对者回答其采访要求,他显然完全忽视了我的意见,只报道“环保人士”的一面之辞。
首先,我想要说明我参与的对怒江的访问并非如Yardely先生报道的那样“由大坝开发者赞助”,而是由国家水电水利规划总院资助的。该机构负责编写“环保人士”现在要求公示的有关怒江项目的环评报告。请注意,在我们访问怒江之前,该机构也资助过一些“环保人士”访问怒江。
怒江并非如Yardely先生断言的那样是“中国仅有的两条自由流淌的河流之一”。在怒江的干流已经有两座水坝:比如水坝(1990年完工)和查龙水坝(1995年完工)。与Yardely先生所认定的相反,争议中的新坝并非要建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对那个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也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事实上,怒江计划建坝的地区的生态和环境实际上都已被毁灭,是由于数百年来当地居民过度的开发(砍伐森林、开荒、修路等等)造成的。建坝反倒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恢复那里的生态系统,例如通过改变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而停止砍伐森林和开荒,并为保护当地的生态提供足够的资金。
Yardely先生进而报道说:“近几个月来中国国内媒体的有关报道已被禁止。”
这不是事实。在近几个月来,在中国大陆的全国性报刊上有许多关于怒江建坝争议的报道。其中大部分是支持“环保人士”的。以下是一些例子:《水电还是环保 是一个问题》,《国际先驱导报》2005年11月21日《怒江之争折射社会进步阵痛》,《科学时报》2005年11月7日《“怒江保卫战”逆转?》,《商务周刊》2005年10月21日
Yardely先生又报道说:“但是中国水利部注意到有关国际河流的政府报告被视为专有的信息,宣布环评中的一小部分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并禁止其发布。”
这也不是事实。中国水利部并没有参与怒江规划,也未卷入争议,从未如此宣布过。怒江环评报告在完成之后,全文就被归为机密,这甚至发生于有关争议出现之前,纯粹是由于法律的原因(不是在说“法治”吗?):在2000年12月29日制定的一部法规规定有关国际河流的科研资料属于机密;而怒江是一条国际河流。据我所知,该环评报告中并没有什么内容需要保密、不宜让公众知道的。事实上,我将乐于见到该环评报告被公示,因为我相信这将会澄清有关怒江项目的不实报道和误解。那些“环保人士”应该很清楚这个法律问题,因为他们中有人(例如蒋高明研究员)参与了环评,手上应该有一份环评报告。如果他们真的希望该报告获得公示,他们应该首先要求政府修改法律。因此我相信他们的呼吁不过是试图使局势复杂化,混淆视听。
自从1990年到美国以后,我便是《纽约时报》的忠实读者。在批评中国媒体糟糕的新闻操守时,我经常将《时报》做为好新闻的标准加以引用。我希望在将来我还能这么做。像这样有倾向性的、不准确的报道只会损害《时报》的信誉。 (责任编辑:悲风) |